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22浏览次数:102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职成厅【2013】5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把思想统一到《意见》的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意见》根据教育部教党【2009】20号文件,对职业院校关工委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任务、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是教育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体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职业院校关工委建设,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和关工委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化认识,大力推进关工委工作,为促进职业院校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关工委组织机构建设、工作队伍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职业院校都要实行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在职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专兼结合的方式,组建关工委领导班子和工作委员会。规模较大的高职高专要在院系建立二级关工委组织。要根据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变动和老同志年龄、健康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充实关工委组织机构。尤其重视选好配强关工委领导班子和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可请曾分管党建、思政和学生工作的原校级领导担任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要建立完善符合关工委特点规律的工作会议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表彰激励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等长效机制。通过长效机制建设,规范工作,提高质量和效率,确保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发展。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切实加强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强化党委(党组)对关工委的主体领导,纳入党政工作整体部署和指导,列入党政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并在党建综合考评或绩效工作中有所反映,真正体现和落实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的关工委建设的要求。要为关工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为关工委和老同志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职业院校关工委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职业院校关工委要适应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始终把握对象特点和工作重点,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找好切入点,拓展教育、关爱、帮扶青少年工作领域,丰富活动内容,探索有效方法,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提高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

 

 

 

                       湖北省教育厅

                      2014年2月11日